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商务培训通知

Commercial Training

关于举办《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与二手车市场管理暨汽车流通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   类型:原创   编辑: 发布时间:2019-02-28 03:55

各有关单位:汽车业是国民经济重要的战略性、支柱性产业,是稳增长、扩消费的关键领域。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就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作出重要部署。商务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加快推进汽车流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深化汽车流通体制改革,在促进新车消费、活跃二手车市场、开展汽车平行进口试点、促进老旧车报废等方面都取得了重要进展。2019年1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办法》),此《办法》一经出台便受到了业界和社会的高度关注。

为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好《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和《汽车销售管理办法》要求,推进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改革,进一步规范二手车市场流通秩序,促进汽车市场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商务部培训中心(商务部国际商务官员研修学院)定于2019年4月12日-16日在成都市举办“《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与二手车市场管理暨汽车流通管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略)

二、拟邀专家

培训班拟邀请汽车流通、回收利用行业的专家以及有关法律专家作专题培训讲解,并邀请地方商务部门负责人现场经验交流。

三、参加人员

各级政府主管商务、汽车流通工作的负责人,市场体系建设、特种行业、商务综合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各地汽车行业商会、协会,汽车销售、二手车交易市场、报废汽车回收及其相关服务企业的相关人员等,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可组织相关单位和企业参加。

四、费用

培训费2800元/人(含专家讲课、场地、会务等费用,如汇款请注明项目编号:C19H10),食宿费自理,会务组协助统一安排。

五、报名与联系方式

即日起报名,请参会人员将报名回执传真或邮件至会务组,会务组于开班前7日内向代表传发报到通知,详告具体事宜。

联系人:章林华  崔春雅

电 话:010-51811345  010-69759898转3136

传 真:010-68668252

邮 箱:mofcompxzx@163.com

网 址:http://pxzx.mofcom.gov.cn

 

附件:《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与二手车市场管理暨汽车流通管理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商务部培训中心

                           2019年2月26日

上一条:关于举办2019年外贸供应链金融创新与市场采购贸易模式解析交流会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举办2019对外经贸热点分析与外贸高质量发展交流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