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在当前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全球贸易摩擦加大的形势下,发展服务贸易已成为对外贸易发展的新引擎和新一轮对外开放的新动力。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服务贸易发展,部署开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拓展服务外包示范城市范围,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的力度前所未有。2018年6月,国务院批复商务部提出的《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同意在北京等17个地区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并重点在金融、旅游、法律等领域推出一批开放举措,打造开放发展新亮点。2019年我国以服务贸易为重点的“二次开放”将正式进入快车道。
为准确把握新一轮对外开放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深入探讨促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政策措施和开放路径,交流借鉴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经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商务部培训中心(商务部国际商务官员研修学院)决定举办新一轮对外开放与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经验交流会。会议由北京国商经合管理咨询中心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交流内容
(略)
二、参加人员
各地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各地服务业办公室、商协会专业人员;各服务业试点城市、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和园区工作人员;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产业集聚区、产业新城、相关开发区、高新区、物流园区等各类园区及基地相关工作人员;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等单位人员。各地可组织相关人员参加。
三、时间及地点
2019年4月22—25日(22日全天报到) 成都市
四、费用及报名方式
会务费3800元(费用包括授课、教材、场地、茶歇等,如汇款请注明项目编号:C19H09),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即日起报名,请参会人员将报名回执表传真至会务组,会务组向参会人员发送报到通知,详告具体事宜。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 峰 崔春雅
电话:010-62596939 69758363
传真:010-62596939
网址:http://pxzx.mofcom.gov.cn
附件:新一轮对外开放与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经验交流会报名回执表
商务部培训中心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