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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培训通知

Commercial Training

关于举办第二期《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与二手车市场管理暨汽车流通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   类型:原创   编辑: 发布时间:2019-05-13 02:55

各有关单位:汽车业是国民经济重要的战略性、支柱性产业,是稳增长、扩消费的关键领域。商务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加快推进汽车流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深化汽车流通体制改革,在促进新车消费、活跃二手车市场、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促进老旧车报废等方面都取得了重要进展。随着2017年《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实施,汽车销售市场打破了汽车销售品牌授权单一体制,实行多样化销售模式,平衡了零供关系,强化了消费者权益保护,进一步激发出汽车市场活力。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715号国务院令公布《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

为深入学习宣传《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和《汽车销售管理办法》要求,推进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改革,规范汽车销售市场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二手车市场流通秩序,促进汽车市场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商务部培训中心(商务部国际商务官员研修学院)定于2019年6月15日-19日在西宁市举办第二期《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与二手车市场管理暨汽车流通管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略)

二、拟邀专家

培训班拟邀请汽车流通、回收拆解利用行业的专家以及有关政策、法律专家作专题培训讲解,并邀请地方商务部门和有关企业负责人现场经验交流。

三、参加人员

各级政府主管商务、汽车流通工作的负责人,市场体系建设、特种行业、商务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各地汽车行业商协会,汽车销售、二手车交易市场、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相关人员等,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可组织相关单位和企业参加。

四、费用

培训费2980元/人(含专家讲课、资料、场地、会务等费用,如汇款请注明项目编号:C19H20),食宿费自理,会务组协助统一安排。

五、报名与联系方式

即日起报名,请参会人员将报名回执传真或邮件至会务组,会务组于开班前7日内向代表传发报到通知,详告具体事宜。

联系人:章林华 崔春雅

电 话:010-51811345 010-69758363

传 真:010-68668252

邮 箱:mofcompxzx@163.com

监督投诉电话:010-69759898-3153

商务培训二处处长:崔承明

网 址:http://pxzx.mofcom.gov.cn

附件:第二期《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与二手车市场管理暨汽车流通管理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商务部培训中心

2019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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