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扩大成品油市场准入,取消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审批,将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下放至地市级人民政府,加强成品油流通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安全保障措施落实。为推进成品油流通行业安全生产,进一步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促进成品油行业健康规范有序发展,深入探讨成品油市场监管执法面临的共性问题、疑难问题的解决方法,商务部培训中心(商务部国际商务官员研修学院)定于2019年11月23—27日在厦门市举办“第二期成品油流通监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略
二、拟邀专家
培训班拟邀请成品油流通工作负责人和有关法律专家、学者及地方商务部门负责人授课并交流工作经验。
三、参加对象
各地商务、经信、发改、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商务执法、市场秩序、市场运行、安全监管、成品油管理办等相关负责人,成品油行业协会、成品油流通企业等单位人员,各地商务部门可组织相关单位和企业参加。
四、费用
培训费2980元/人(含专家讲课、资料、会务、场地等费用,如汇款请注明项目编号:C19H42)。食宿费、交通费自理,会务组协助统一安排。
五、时间及地点
2019年11月23—27日 (23日报到) 厦门市
六、报名与联系方式
即日起报名,请参会人员将报名回执传真或邮件至会务组,会务组于开班前7日内向代表传发报到通知,详告具体事宜。
联 系 人:章林华 崔春雅
电 话:010-51811345 010-69758363
传 真:010-68668252
报名邮箱:mofcompxzx@163.com
监督投诉电话:010-69759898-3166
监督投诉受理人:顾喜梅(处长)
网 址:http://pxzx.mofcom.gov.cn
附件:第二期成品油流通监管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商务部培训中心
2019年10月9日